奏鸣曲式的三大部分
奏鸣曲通常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,它们分别是:
1. 呈示部 :这部分包括主部、连接部、副部和结束部。主部通常包含一个主题,副部可能包含一个或一组主题。主部与副部不仅在主题性格上形成对比,而且在调性上也形成对比,副部常用的调性为属调或平行关系调。
2. 展开部 :这是奏鸣曲式中最为自由的部分,可以选择呈示部中陈述过的任何材料来发挥,也可引进新材料,甚至以新材料为主形成插部。展开部的内部结构常细分为若干阶段,调性上也较为复杂,常以下属方向的转调为典型。
3. 再现部 :再现部依次再现呈示部的各部分,但主部与副部的再现顺序可能倒过来,称为倒装再现。再现部的主要特点是主部与副部在调性上得到统一,副部服从在主调上,体现出全曲性布局中调性矛盾得到解决的运动过程。
以上是奏鸣曲的基本结构,每个部分都有其独特的功能和特点,共同构成奏鸣曲的完整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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